為滿足遼中區人民法院用人需要,解決部分崗位人員短缺的問題,確保區法院工作的連續性和工作質量,根據實際需求,經沈陽市遼中區人民政府批準,擬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派遣制司法輔助人員12名,具體事宜公告如下:
一、崗位性質
本次招聘人員實行勞務派遣制,由勞務派遣公司派遣到遼中區人民法院工作,用人單位負責具體日常管理與考核。
二、崗位、職責及要求
崗位一:書記員
人數:9名(其中3名限男性)
職責:負責庭前準備、記錄、文書校對、案卷整理、歸檔等工作。
崗位二:司法警察
人數:2名(限女性)
職責:協助業務庭強制執行,司法拘留工作;機關保衛執勤等工作。
崗位三:辦公室財務人員
人數:1名
職責:負責財務管理工作、后勤保障等工作。
工作地點:沈陽市遼中區人民法院
三、基本資格條件
1.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;
2.遵紀守法,品行端正,無不良記錄;
3.具有過硬的政治素質和良好的道德品行,具備從事司法輔助工作的專業技能;
4.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學專科及以上學歷,35周歲(1987年7月5日以后出生)以下,研究生學歷可放寬到40周歲(1982年7月5日以后出生)以下;
5.具備良好的計算機操作能力,適應日常辦公需求;
6.具有良好的溝通、協調、表達能力,吃苦耐勞,愛崗敬業,無前科劣跡;
7.符合具體報考崗位要求,試用期2個月,試用期間如不符合工作需要予以辭退。
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不得報考:
(一)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;
(二)遵紀守法,品行端正,無不良記錄;
(三)具有良好的溝通協調、團隊協作、文字寫作、邏輯思維及語言表達能力,能夠熟練操作計算機和辦公軟件;
(四)具有可以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符合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;
(五)符合具體報考崗位中的有關要求。
(六)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不得報考:
1.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免于刑事處罰的人員;
2.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的人員;
3.被開除公職的人員;
4.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人員;
5.在各級事業單位公開招考、公務員招考或其他國家考試中被招考(考試)主管部門認定具有考試舞弊行為的人員;
6.被依法列為失信被執行的人員;
7.違反社會公德、職業道德,造成不良影響的人員;
8.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不得招錄的人員;
9.其他不宜從事本崗位的人員。
四、薪酬福利
薪酬2000元/月(含個人承擔社保部分),五險一金。
五、報名程序
(一)公告發布
在沈陽市遼中區人民政府網、近海人力服務公眾號發布招聘信息。
(二)報名
1.報名時間:2022年7月5日至7月10日
2.報名方式:考生登錄相關網站,在本次公告發布頁面下載附件《報名登記表》、《疫情防控健康承諾書》(附件1、2),填寫完成后與所需材料原件掃描為JPG或PDF格式形成壓縮包,發送至lnjhrlzyfwgs@163.com,郵件標題:“應聘崗位+姓名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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