為有效補充宜賓市、縣(區)兩級檢察機關工作力量,結合工作需求和職數情況,現就2021年面向社會公開招聘聘用制書記員 (編外聘用人員,合同制)公告如下:
一、招聘名額
宜賓市、縣(區)兩級檢察機關計劃招聘聘用制書記員68名。(具體職位及名額見附表1)
二、崗位職責
1.案件辦理中的記錄工作;
2.庭前準備的事務性工作;
3.校對、印制、送達法律文書;
4.整理、裝訂、歸檔案卷材料;
5.其它與案件辦理有關的事務性工作。
三、資格條件
報名參加招聘人員應當具備以下基本條件和資格:
1.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;
2.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,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,具有良好的政治、業務素質,遵紀守法、品行端正;
3.具有全日制大學專科及以上學歷;
4.掌握計算機基本辦公軟件操作應用技能;
5.具備正常履職的身體條件;
6.報考時年齡在35周歲以下(1986年11月17日以后出生);
7.無其他不適合在檢察院工作的情形。
除上述條件外,報考人員還應符合《職位表》中各招聘職位設置的其他條件。
下列人員不得報名參加應聘:
1.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;
2.曾被開除公職或被法院、檢察院辭退的;
3.現役軍人、全日制在校學生;
4.人民法院經司法程序認定的失信被執行人;
5.有其他不適宜擔任聘用制書記員情形的。
四、招聘方法與步驟
(一)報名與資格審查
1.報名時間、地點
時間:2021年11月17日—12月10日。
地點:宜賓市人民檢察院(宜賓市敘州區金沙江南路東段111號)313室。
2.報名要求
宜賓市人民檢察院現場對報名考生信息進行審查。報考人員須嚴格按照報名表格要求填寫各項信息,報考信息一經提交,不再允許任何修改。因身份證過期、信息填寫失誤、照片模糊、變形,留存電話無法接通等,造成后續招聘中出現問題的(無法通過資格審核、無法進入考場、無法通知到本人等),后果由考生自負。本次招聘,每名報考者限報一個職位。報名時考生應攜帶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證、畢業證、學位證(明確了學位要求的職位)、戶口本或戶籍證明(明確了招收范圍的職位)原件及復印件,并準備3張一寸免冠照片。取得法律職業資格A類證書的考生,持證書原件與復印件,進行現場審核確認,作為考試加分憑證。報名時須繳費50元/人(按照四川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、四川省財政廳川發改價格〔2017〕472號文件規定執行,不含面試費用),報名、資格審查合格發給準考證。考生應妥善保管好自己的報名表和準考證,并按照明確的時間、地點參加考試。逾期未到或相關證件不符合要求,影響考試的,報考者自行承擔責任。
3.職位調整
本次招聘的崗位能力水平測試開考比例為1:3(招聘數量與報名人員數量之比),報名達不到開考比例的職位,由宜賓市人民檢察院相應縮減招聘計劃或取消職位,并及時網上公布,請考生保持關注。報考者所報職位被取消的,所繳費用退回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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